建议六:优化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
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,特别是对于涉及中国出口商的交易,中国法律能够更好地保护出口商的权益。
明确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,如CIETAC的《仲裁规则》或SIAC的《仲裁规则》。
国际贸易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,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CIETAC),其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声誉。CIETAC的仲裁裁决在《纽约公约》的140余成员国均可得到承认和执行,具有较高的国际认可度。
如果交易双方对选择中国境内的仲裁机构有顾虑,可以考虑选择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(SIAC)。SIAC是亚洲最具影响力的国际仲裁机构之一,其仲裁裁决同样在《纽约公约》成员国具有可执行性。
CIETAC和SIAC均以公正、高效的仲裁程序著称,能够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。CIETAC和SIAC的仲裁裁决均在《纽约公约》成员国具有可执行性,这为出口商提供了较高的法律保障。
中国出口企业可以在合同中优化争议解决条款,确保在国际贸易中遇到争议时能够高效、公正地解决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建议七:增强对买方信用状况评估
在与美国买方建立业务关系之前,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。这包括了解买方的财务状况、信用记录、市场声誉、过往交易记录以及所在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环境。
中国出口企业可以通过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获取买方的信用报告,这些报告能够提供详细的财务分析、信用评级和风险预警。
美国公司信用评级体系主要由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掌握,分别是标准普尔、穆迪和惠誉。这三家机构都是全球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,它们的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也是全球公认的。
建议八:优化合同违约赔偿机制
建议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机制,如逾期付款的滞纳金条款。逾期付款滞纳金条款示例如下:
“若买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内支付货款,每逾期一日,应按未付款金额的[X]%向卖方支付滞纳金。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:滞纳金金额 = 未付款金额 × [X]% × 逾期天数。该滞纳金应于买方实际支付货款时一并支付给卖方。”
在合同约定时,需确保违约条款具备明确性与可执行性,具体应包括以下要素:
(1)违约责任范围:明确指出何种行为构成违约,以及违约方需承担的责任范围,如逾期付款、延迟交货、质量不符等。
(2)计算方法:详细规定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,确保双方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无歧义。例如,对于逾期付款,可规定按日计算滞纳金,明确计算基数为未付款金额,以及具体的滞纳金比例。
(3)计算标准:确定违约赔偿的具体标准,如滞纳金的比例、赔偿金额的上限或下限等。该标准应合理、公平,且符合行业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,避免因过高或过低而影响条款的可执行性。
在合同约定时,可以请教专业的涉外律师,确保违约条款具有可执行性,明确违约责任的范围、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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